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教学动态 > 正文

关于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示范专业认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教务处 课程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5-06-25  |  访问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和示范学院、征集课程思政示范案例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申报、学校审核,拟认定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学院5个、示范专业17个(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课程中心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阎娟(67756928)


附件:

1. 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学院拟认定名单.pdf 

2. 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拟认定名单.pdf


教务处 课程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