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引导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奋力推进“12357新时代筑峰工程”,坚持改革创新、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着力解决学校办学发展过程中的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性和创新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别
2025年校级教改项目包括本科高等教育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类3个大类。
本科高等教育类项目分为校级和院级两个层次。院级层次由学院自行设置项目类别。校级层次仅设置一般项目,不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从院级项目中择优遴选。就业创业类项目仅设立校级,不设立院级。
项目围绕“河南工业大学2025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开展研究。鼓励广大一线教师或教学团队积极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立项数量,并给予每个项目1万元资助,研究期限为1-2年。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员要求
项目主持人要有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和较丰富的教学实践或管理经验,项目组成员职称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项目组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支持和鼓励多个学院联合申报,鼓励学院吸收外校、企业人员参与项目研究与实践。有外校、企业人员参与的项目,每增加1个单位,成员数量可增加1人。
(二)项目申报规定
1.每个申报人限主持项目1项,参与不超过1项(不含主持);不主持项目时参与不超过2项。
2.以下情况不得作为本年度项目负责人申报:未结项的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学校教学项目(含质量工程项目和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建设完整周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教师。
3.本科高等教育类项目采用分级立项建设模式,学院根据“指南”开展院级项目立项,立项数量不少于学院专任教师数的6%,并给予每个项目一定经费资助。
4.项目申报名额
(1)本科高等教育类:
①基础名额:各学院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本学院专任教师的3%,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学院可增加1项,主持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不低于总数的1/2;其他单位和省级中心可报1项。
②青年博士名额:各学院可申报1项由青年博士教师主持的项目(不占本单位基础名额)。
青年博士教师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本科生一线教学,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入职3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入职),且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博士组项目,学校计划立项10项左右,没有通过学校遴选的项目,可继续参加基础名额组的校级项目遴选。
③省教创赛名额:2024年、2025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特等奖获奖教师,可单列指标申报(不占本单位基础名额)。
推荐到学校评审的本科高等教育类项目(含基础名额、青年博士名额、省教创赛名额),都要纳入学院的院级项目立项范围。
(2)思政课类: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推荐,不超过5项,其中主持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不低于总数的2/3。
(3)就业创业类:由就业创业中心统筹推荐,不超过5项,其中主持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不低于总数的2/3。
(三)项目结项要求
1.改革实践:依据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结合学校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学团队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实况,凝练改革成果或提出创新教育教学改革方法,要求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应用,并产生显著效果。
2.项目成果要求
以下条件至少达到一项:
(1)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其他成员以第一作者在CN及以上级别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教育教学论文。论文发表时,应标注项目信息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发表的论文内容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性不高的(以评审专家组意见为准),不作为项目的验收材料。同一篇论文,不能用于多个项目的结项验收材料使用。
(2)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其他成员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研项目立项、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教学成果奖等,并且项目研究成果在省内或全国多所高校推广应用,取得显著应用效果。
四、项目流程
(一)申报立项
1.申报人依据项目申报指南填写《河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
2.学院根据项目类别开展院级项目立项评审,并择优立项,立项结果以文件形式向学校报备。
3.学院结合院级项目申报评审情况,按照限项规定推荐部分项目参评校级项目(各单位推荐限额见附件3)。
4.学校组织评委会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二)中期检查
校级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进行中期检查。
(三)项目结项
1.学校组织项目的结项验收评审,通过校级验收的校级项目及院级项目,均认定为校级教改成果,可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2.项目原则上不接受延期结项。
五、材料报送
(一)本科高等教育类
1.9月3日00:00至9月5日23:59,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所有项目申报人均需登录“项目在线申报与评审系统”网址:http://haut.kypt.chaoxing.com/(用户名、密码为本人超星学习通账号密码),(或者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左侧快速链接,账号密码为校内统一认证账号密码),进入系统提交《申请书》,支撑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人提交材料进行评审,完成院级项目立项评审与推荐工作。立项及推荐结果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正式立项文件。各教学单位审核员在“项目在线申报与评审系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将推荐参与校级立项评审的项目提交至学校(推荐的项目选择“通过”,不推荐的选择“不通过”)。
3.9月12日前各教学单位将项目正式立项文件(文件中需明确指出项目结项要求,项目立项清单作为文件附件,文件附件模板见附件4),以及推荐校级立项的《各单位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排序推荐,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1份提交至教务处B211。
联系人:李保云 联系电话:67756659
邮箱:67756655@haut.edu.cn
(二)思政课类
1.9月5日前,各学院将思政课类《项目申请书》、《汇总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至莲花街校区3号楼3538室,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
2.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推荐,推荐结果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9月12日前将推荐项目材料报送到教务处B211。
联系人:杨露莹 联系电话:67756802
邮箱:1394218298@qq.com
(三)就业创业类
1.9月5日前,各学院将就业创业类《项目申请书》、《汇总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至莲花街校区25号楼就业创业中心25115室。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
2.就业创业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推荐,推荐结果在就业创业中心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9月12日前将推荐项目材料报送到教务处B211。
联系人:范春霞 联系电话:67756817
邮箱:jycyzx@haut.edu.cn
六、其他事项
1.学校资助的项目依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经费拨付,原则上建设期拨付总经费的60%,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经费。未按期结项或验收不合格者,追回已拨付的经费。
2.各学院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对各项目的进展进行阶段考核。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校级项目结项的学院,将减少下一次教改申报数量;无特殊情况没有按期结项或结项不通过的校级项目,按照《河南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类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 河南工业大学2025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2. 河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3. 各学院项目推荐限额
4. 各教学单位立项文件附件项目立项清单模板
5. 各教学单位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