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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马龙和王淼两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5-11-12  |  访问次数: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政教[2017]39号)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马龙和王淼两名学生已达到退学条件。经学校校长专题会研究,决定给予马龙和王淼两名学生退学处理。上述两名学生相关信息见附件。

河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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