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学校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拟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对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的依据之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一)专项活动
1.课程观摩交流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增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学习,分享和借鉴优秀教学经验,助力教师专业化成长,组织课堂观摩交流活动。各教学单位以专业、系(教研室)、课程组等为单元组织院领导、院教学督导组、专业或课程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等进行集体听课、课堂视频回放或课程讲授观摩活动。课堂听课一般为1学时,课堂视频回放或讲授观摩课每节次应不少于20分钟,讲授人员由各单位自定。
观摩结束后召开师生座谈会,交流提升课堂教学效果的意见建议。对于优秀课堂要宣传褒扬,发挥示范作用;发现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帮扶改进提高。
请各单位在课堂观摩交流活动开始前将时间、地点、讲授人员和参加人员报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备案。教务部和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随机参加课程观摩交流活动。
2.高级职称教师(含学科在本学院的党政管理岗位高级职称教师)给本科生上课实施情况检查。
3.微专业生源组织、课程设置、培养运行情况检查。
4.教学单位高层次教学工作坊开展情况检查。
(二)常规检查
1.检查各类教学材料、试卷的归档情况。
2.检查本学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执行大纲、授课计划的修订与执行情况,教案撰写情况,课程思政建设及落实情况。
3.检查课堂教学秩序、学生课堂出勤率,重点检查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情况。
4.检查新入职教师助课工作开展情况。
5.检查校企联合授课课程的管理情况。
6.检查学生赴校外实习的方案制定、指导教师选派、学生安全教育、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购买、校外实习基地教学效果等情况。
7.做好教师同行相互听评课、学院领导听课、督导听课、教师评学、学生评教等工作。
8.检查管理服务干部听课情况,公布截至11月30日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已评价课程情况,督促管理服务干部深入教学一线。
二、教学检查方式
(一)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以突出实效为原则,对教学工作严格自查、自纠。
1.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学研讨交流情况。为持续推动“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建设,督促教师对课堂教学改进提高,检查基层教学组织利用课堂教学视频开展教学研讨、分享教学经验、提高课件建设质量、提升课堂教学水平等情况。
2.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育人质量情况。各教学单位重点对本学期开展实践培训的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教学条件与安全、教学资料、教学资源、学生赴企业实习情况、育人效果等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学院应做好检查记录,可根据实际检查内容自行设计检查表或参考使用附件3,检查后建立台账,对于检查结果不理想的基地督促整改,提高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育人成效。
3.组织学生评教。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拟于第15周至第18周集中开展,通过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各教学单位应做好学生评教的动员与说明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客观评价,确保各门课程的参评率不低于80%。
4.教师评学
各教学单位利用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设置教师评学问卷,组织任课教师开展教师评学活动。任课教师须秉持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客观真实地评价学生学习状况,系统总结课堂教学的经验与不足,探索提升课堂教学效果的有效措施。
(二)学校检查
1.现场检查
根据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自查报告及自查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2.随机听课
各级管理服务干部和教学督导深入课堂进行随机听课检查。
3.学生评教
本学期将进一步优化学生评教指标体系,增强评价的科学性,提升学生参与度,更好地反映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与学生的学习体验。评教内容涵盖立德树人、课程思政、课堂组织与管理、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内容设计、教学效果等方面,并适当增加开放性反馈环节,鼓励学生提出具体建议。
三、检查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检查方案中须包括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安排等相关内容。教学单位实施方案于11月24日前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提交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
(二)11月17日—11月30日,教学单位自查。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须包括上学期教学检查出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本学期教学各环节的自查情况、课堂观摩交流活动记录等。12月3日之前填写自查情况表(见附件1,登录学校教学质量平台填报);将教师评学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自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提交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
(三)12月1日—12月12日,学校分项集中检查,本学期各教学单位推荐2-3名院级督导联合校级督导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学校将根据检查结果做好各教学单位教学状态数据的收集与反馈工作,对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到位。
四、相关说明
(一)期中教学检查作为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重要一环,每学期常规化开展。各教学单位检查工作内容要全面,扎实推进,注重内涵发展,坚决杜绝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二)各单位组织实施各类评价时,可利用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开展督导、同行评价,教师评学,学生评教等信息收集、反馈工作。要合理设置评价问卷,认真做好组织和宣传,各类评价主体要深入教学一线,对教学现场状态与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坚决杜绝评价流于形式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三)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行政楼B2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glk@haut.edu.cn,电话:67756657,联系人:赵辛轶。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表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教师评学情况汇总表
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校外实习基地专项检查表
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