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河南工业大学关于修订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新型现代产业学院试点建设指南(试行)》《关于同意设立河南工业大学仁荷理工学院的函》《河南工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管理办法》《河南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智能工程学院相关专业、仁荷理工学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实体班)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智能工程学院相关专业、仁荷理工学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实体班)和开设辅修的专业。
二、制(修)订要求
1. 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智能工程学院相关专业、仁荷理工学院相关专业、创新实验班(实体班)与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确保培养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
2. 智能工程学院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要确保满足《河南省新型现代产业学院试点建设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
3. 仁荷理工学院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要确保满足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要求。
4. 创新实验班(实体班)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内容及格式,请参考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 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模板另行发布。
三、工作安排及材料提交
1. 2025年12月16日前,智能工程学院相关专业、仁荷理工学院相关专业、创新实验班(实体班)和辅修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开展集中研讨,结合实际,科学、合理、保质、按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2. 2025年12月22日前,相关学院在院级层面组织培养方案的专家论证、审核、修改等工作,并将纸质版培养方案(3份)提交至教务处审核。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67756655@haut.edu.cn。
3. 2025年12月3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培养方案论证,各学院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学院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培养方案,并提交培养方案纸质版(需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1份,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67756655@haut.edu.cn。
4. 2026年1月7日前,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审议,报主管校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开始执行。
联系人:李保云(67756659)
教务处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