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河工大政学〔2022〕24号)第三章第二十八条和《河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政教〔2017〕39号)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梁祺和高启亮已达到退学条件。
经学校校长专题会研究,决定给予梁祺和高启亮退学处理。
河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