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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梁祺和高启亮退学处理的决定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5-12-24  |  访问次数: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河工大政学〔2022〕24号)第三章第二十八条和《河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政教〔2017〕39号)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梁祺和高启亮已达到退学条件。

        经学校校长专题会研究,决定给予梁祺和高启亮退学处理。


河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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