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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6-03-06  |  访问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文件精神,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河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深度赋能一流本科建设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课程管理,加强课程改革,推动课程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课程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课程

本次课程评价从本学期开出的院级智慧课程中遴选参评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组织

(一)学校成立课程评价组委会,负责课程评价的组织与领导,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邓淼磊

副主任:杨六栓

成  员:李国平   李  震   王春晓   王建鹏   阎  娟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B204),联系人:王建鹏,联系电话:67756928。

学校成立课程评价专家评审组,负责课程的考察和评审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评审分组

评价专家

1

智慧课程一组

蔡刚毅(组长)、翟新(副组长)、高秀菊、程立

2

智慧课程二组

马海华(组长)、白红娟(副组长)、吴成浩、景红娟

三、评价方式

本轮课程评价工作依托河南工业大学课程质量评价系统(https://kczlpj.v.chaoxing.com)开展。

四、实施过程

(一)学院任务

1. 各学院确认本学期参加课程评价的课程与教师,如有异议请于3月10(周二)前向组委会提出;

2. 各学院于本学期最后一周对本单位所有课程自评报告进行汇总,学院审阅并签字盖章。

(二)教师任务

1.参评教师请对照课程评价名单(附件1),详细阅读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了解支撑材料清单,于3月13日(周五)前在课程质量评价系统中填报课程基本信息,同时上传按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进行优化后的课程大纲。

2.参评教师须做好课程评价日常管理,对照支撑材料清单及时收集和保存课程档案资料,按时限和格式要求在课程质量评价系统中及时提交各项材料;

3.参评教师须在本学期结束前撰写课程自评报告(附件3),于本学期最后一周在课程质量评价系统中提交自评报告,并完善各项支撑材料。

(三)专家任务

1.各评审组专家商定组内的评价方式,每门课程安排不少于两名专家进行听课和考察;

2.各位专家根据课程特点,制定个人考察计划,需要在课程评价系统中审阅参评课程提交的教学大纲,查看教学资源、讲义和课程PPT等,并开展线下或线上听课,审阅学生学习成果(试卷、作业、作品、课程论文、课程设计等),评审过程中形成的评价意见和听课记录及时反馈至课程中心;

3.本学期放假后第1周,评审组综合以下两方面信息,对课程开展评价。

(1)课程的自评报告及其支撑材料;

(2)考察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课程信息。

评审组对每门课程给出评价结果(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形成专家报告(附件4)并反馈至课程中心。

(四)学校任务

1.评价全过程中负责组织开展评价、实施方案说明、评价指标解读等各项工作,及时将专家的评审意见反馈给课程团队,推动课程持续改进切实提升质量;

2.下学期第2周,课程评价组委会对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课程进行重点审议,对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确定最终等级,向各学院和授课教师反馈课程评价结果。教学单位和课程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剖析总结并持续改进。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课程评价工作,认真做好课程评价的宣传组织工作,营造课程质量文化氛围,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深入领会“学生中心、持续改进”内涵,结合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深化课程改革、扎实推进课程建设。

(二)参评教师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配合评价专家进行课程评价。教师应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策略、考核评价、学习支持等方面进行综合课程设计,体现“两性一度”,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最终达成教学目标。结论为“基本合格”的课程,需提交课程改进报告,限期整改。

(三)各专家组根据通知要求,系统地对课程进行考察和评审,有效指导和帮助教师持续改进,从而引导所有教师追求卓越教学。


课程中心,教务处

2026年3月9日


(责任编辑: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