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教办高〔2026〕110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鼓励大学生参加项目训练与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学校要求完成项目的申报、遴选、报送、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学生在项目申报、实施及结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立项申报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大类:创新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新训练一般项目),创业项目(包括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往年已获得大创项目及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负责人1人,须为我校在校本科生,往年已获得大创项目及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主持申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3.每位学生作为负责人限主持1项(同时还可参与1项),作为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含大创项目、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项目团队,每个项目组人数不超过5人。
4.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
5.每位指导教师本年度指导学生创新训练类项目(含大创项目、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
(三)项目立项与管理
1.根据我校实际,202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拟立项150项左右,每项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各学院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见附件1。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3.学校在校级立项项目的基础上,从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类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创新训练一般项目不具备推荐资格)。
4.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
5.项目应在规定研究期限内以及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四)项目结题
1.结题要求
项目必须取得以下至少1项成果:
(1)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学术论文1篇,论文应在醒目位置标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2)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教师第一发明人,学生第二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授权或受理1项;
(3)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以第一完成人在国家级竞赛(全国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最新版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中的竞赛目录为准);
(4)创业类项目完成与项目相关且不少于10000字的创业计划书。
2.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审,根据项目完成情况,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率不超过学校当年结题项目总数的30%。
3.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指导教师暂停1年指导资格(含大创项目、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同时酌情减少学生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的本科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
4.因特殊原因而延期结题的项目,相应指导教师下一年度允许指导的项目数减少1项。若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延期2项及以上,则暂停1年指导资格(含大创项目、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
5.项目负责人因休学、退学等原因而无法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可申请撤项,学校收回项目经费。
(五)申报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项目申报类型填写《校级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2)或《校级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3),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提交学院。学院按照申报指标及申报要求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参加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
2.各学院需严格审核推荐到学校的项目信息,确保项目负责人往年未曾获得过大创项目及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主持立项!确保每位学生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含大创项目、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确保每位指导教师本年度指导学生创新训练类项目(含大创项目、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不能推荐到学校!若学校审核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直接撤项,不能进入学校评审环节!
3.各学院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详细信息汇总表》(附件4),2026年5月12日18:00之前提交电子版至hgdsjk@haut.edu.cn。简化版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于2026年5月12日18:00之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办公楼B215-1房间)。
4.各学院推荐项目由第一指导教师登录“项目在线申报与评审系统”(网址:http://haut.kypt.chaoxing.com,用户名和密码为教师超星学习通的账号和密码),或者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左侧“快速导航”里“项目在线申报与评审系统”进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申报表》请上传PDF格式(必须含有指导教师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公章),系统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0:00—2026年5月18日24:00。
5.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后,拟推荐参评国家级、省级项目需要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https://dcjh.open.ha.cn)填报并提交申报表、支撑材料等相关附件,供上级进行项目评审。具体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结题验收
学校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决定对已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两年期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一)验收范围
1.2023、2024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两年期(或延期)项目;
2.2025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一年期项目;
3.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6。
(二)结题要求
2025年度立项的项目必须取得以下至少1项成果:
1.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学术论文1篇,论文应在醒目位置标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2.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教师第一发明人,学生第二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授权或受理1项;
3.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以第一完成人在国家级竞赛(全国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最新版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中的竞赛目录为准);
4.创业类项目完成与项目相关且不少于10000字的创业计划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应填写《校级项目结题表》(附件7,必须含有项目组所有人员签字、指导教师签字)、《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表》(附件8,必须含有项目组所有人员签字、指导教师签字)、《国家级省级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9,必须含有指导教师签字)、《国家级省级项目季度报告》(附件10,必须含有指导教师签字)。
2.结题项目由第一指导教师于2026年5月13日0:00—2026年5月18日24:00期间登录“项目在线申报与评审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结题表》及成果支撑材料附件,《结题表》请上传PDF格式(必须含有项目组所有人员签字、指导教师签字)。
3.国家级、省级项目通过本次校级结题验收后,项目负责人需要登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https://dcjh.open.ha.cn)填报并提交结题表、成果支撑材料等相关附件,以便完成国家级和省级层面的项目结题验收。具体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
(四)其他
1.2023、2024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参与结题验收,不再延期。2025年度一年期的立项项目原则上不延期,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具延期说明。
2.凡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项目,视为项目负责人自动放弃项目的研究工作,该项目予以撤销。
3.联系人:周杰 67756656
附件1:各学院申报指标.docx
附件2:校级创新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校级创业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交电子版)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详细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5:(交纸质版)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6: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需结题名单.xls
附件7:校级项目结题表.doc
附件8: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表.doc
附件9:国家级省级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10:国家级省级项目季度报告.doc
教务处 学生处 团委 就业创业中心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