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落实《河南工业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以下简称“创新实验班”)管理,提升创新实验班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创新实验班建设成效评价及调整优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创新实验班建设成效评价及调整优化工作以规范管理、提质增效为核心,按照学校综合改革方案要求,对创新实验班的前期建设成效进行评价,并对实验班类型、方式等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创新实验班建设契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建设成效评价
根据各实验班前期提交的年度报告,结合实验班建设成效评价参考标准(附件1),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实验班的建设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拨付建设经费的参考依据。
三、调整优化内容
(一)明确创新实验班类型与发展定位
按照《河南工业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中关于“深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推进创新实验班分类发展。创新实验班类型共包括4种,分别为:厚基领航型、特色培优型、交叉拓新型、复合融创型。
(1)厚基领航型实验班,实施“使命引领—名师导航—贯通培养”育人机制,强化数理基础与前沿技术融合。
(2)特色培优型实验班,依托粮油食品、磨料磨具与超硬材料等领域的办学优势,建立“国际化联动+顶尖师资+校友赋能”培养机制,探索实施“一人一方案、一人一课题”个性化培养。
(3)交叉拓新型实验班,聚焦“理工融合、工工贯通、文工渗透、医工结合”等多维融合方向,构建跨学科课程体系,推行“大平台+微课题”培养模式。
(4)复合融创型实验班,实施“智能技术+工程思维+管理素养”多能力集成培养,构建“工程+管理+科学”课程矩阵,推行“学术导师+产业导师”双导师制,培养兼具技术研发、项目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各创新实验班需结合各自培养定位、课程体系、师资配置等实际情况,精准对应上述类型划分,确保类型调整科学合理、契合培养需求。
(二)创新实验班运行方式调整
创新实验班运行方式分为实体班和虚拟班。各创新实验班可根据培养目标、学生分布、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调整创新实验班的运行方式,但需确保方式调整不影响创新实验班正常教学运行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专项类实验班建设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特色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我校“粮食智慧储运拔尖学生培养项目”入选河南省特色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试点培育项目,为更好的推进试点项目建设,计划设立粮食智慧储运创新实验班(具体名称待定),由粮食和物资储备学院具体负责并实施。为了促进各学院协同发展,计划设立物理类创新实验班(具体名称待定),由物理与新能源学院具体负责并实施。
(四)跨学科(跨学院)改革试点创新实验班
为深入推动学科交叉与融合发展,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学校拟开展跨学科(跨学院)改革试点创新实验班建设工作。前期已立项建设并且运行基础较好、管理经验丰富的实验班,可以申请建设跨学科(跨学院)改革试点创新实验班。批准立项的试点实验班,从2026年开始可以进行跨学科(跨学院)招生。
(五)实验班名称与班主任调整
创新实验班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如无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班主任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创新实验班的运行管理,班主任原则上以《关于公布2025年本科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立项和调整优化结果的通知》(河工大政教〔2025〕7 号)中的名单为准,学院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配备其他班主任(不得多于创新实验班学生的年级数),但仍由学校立项文件中公布的班主任总体负责创新实验班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各创新实验班可调整更换创新实验班的名称、班主任。
四、提交材料
1.目前已立项建设的所有创新实验班,均须填写《河南工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类型统计表》(附件2)。不明确具体类型定位的实验班,做撤项处理。
2.粮食和物资储备学院、物理与新能源学院,填写《河南工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申报书》(附件3),撰写实验班管理制度(应包含领导组织、过程管理、培养模式、评价考核、师资队伍、经费投入与使用、班主任职责、导师职责等)。
3.申请跨学科(跨学院)改革试点创新实验班的学院,填写《河南工业大学跨学科(跨学院)改革试点创新实验班申报书》(附件4),修改完善实验班管理制度。
4.调整变更实验班名称、方式、班主任的学院,撰写调整申请材料(学院盖章),前期已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必再次提交。
5.为便于成效评价,前期提交材料不完善的,可以补充提交。
2026年5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756655@hau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办公楼B211。
联系人:李保云(67756659)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新实验班成效评价及调整优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实际,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调整工作不影响创新实验班正常教学秩序。
2. 严格规范,如实申报。本次创新实验班所有调整事项(包括类型、方式、名称、班主任等),均需由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创新实验班填写调整申请材料,明确调整内容、调整理由及后续运行保障措施,经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1:创新实验班建设成效评价参考标准
附件2:创新实验班类型统计表
附件3:本科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申报书
附件4:跨学科(跨学院)改革试点创新实验班申报书
教务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