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教学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研究性教学及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课程中心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6-06-10  |  访问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研究性教学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提升教师课程建设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首批校级研究性教学及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研究性教学课程、校级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原则上全部参加结项验收。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项的,课程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延期原因及拟完成时间,于2026年6月16日前提交课程中心审批。

二、结项验收条件

(一)校级研究性教学课程结项条件

课程结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课程结项时应至少已开设2个学年,且教学效果良好;

(2)制定有特色的、完善的研究性教学方案和评价指标;

(3)建设周期中形成项目化教学、启发性教学案例2个及以上,或者建成研究性教学资源库1个。

(4)建设周期中课程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论文1篇;或者编写研究性教学教材或著作1部(10万字以上,完成校对稿);或者以第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学科专业竞赛等,并在上述活动中取得1个省级以上奖项;或者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校级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结项条件

课程结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课程结项时应至少已开设2个学年,且教学效果良好;

(2)建设周期中,形成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3个及以上;

(3)建设周期中课程负责人以第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学科专业竞赛等,并在上述活动中至少取得1个省级以上奖项;或者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者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论文1篇;或者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著作1部(10万字以上,完成校对稿)。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课程负责人需提交的材料

1. 河南工业大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1),电子版需提交系统;

2. 支撑材料(合订成册,需有目录和页码),包括但不限于:

(1)课程教学大纲、执行大纲及教学方案;

(2)项目化教学/启发性教学案例或创新创业教学案例(研究性教学课程至少2个,专创融合课程至少3个);

(3)研究性教学资源库建设材料(如有);

(4)发表的论文、教材、著作等成果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5)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证书、大创项目立项通知书等;

(6)课程评价材料(学生评教结果、同行评价等);

(7)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和使用率;

(8)其他与课程建设相关的主要结项佐证材料(无关的不需要提供)。

3. 课程负责人变更。若课程负责人确因离职、退休等不可抗因素需做相应调整的,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附件3),于2026年6月16日前提交课程中心。除课程负责人外,其他团队成员(含排序)不能有变动。

4. 系统提交:课程负责人于6月22日-6月24日登录“项目在线申报与评审系统”(网址:http://haut.kypt.chaoxing.com/,用户名、密码为本人超星学习通的账号、密码)进行结项申报,正文提交结项验收申请书(附件1),佐证材料处提交支撑材料、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附件3,审批后扫描上传)等,均为PDF格式。

5. 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课程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于2026年6月16日前提交课程中心(行政楼B204)。

(二)教学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各教学单位组织初审,填写《附件2:2023年度校级研究性教学及专创融合课程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2),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6月25日17:00之前交至课程中心(行政楼B204)。

四、结项验收工作流程

1. 课程组自查。课程负责人对照结项条件,整理课程建设成果,撰写结项材料。

2. 学院初审。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的课程进行初审,审核课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材料真实性和经费使用合规性,给出初审意见。

3.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召开结项验收评审会,进行评议,提出结项验收意见。

4. 结果公布。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结项验收结论,并公示结果。


联系人:阎娟(67756928)


附件: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docx

附件2:2023年度校级研究性教学及专创融合课程结项验收汇总表.xlsx 

附件3: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docx 

附件4:需参加本次结项的课程清单.pdf


教务处 课程中心

2026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