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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1-05-07  |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108号)要求(附件1),学校现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类别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我校各类课程申报限额如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限额12门;线上课程限额3门;虚拟仿真课程限额3门。我校五类课程推荐限额为18门。

学校将参照上述名额统筹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五类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1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二)本次推荐课程须于2021 年 1 月 31 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课程名称应与学校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学期一致。

(三)课程原则上从河南省认定公布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中产生,包括河南省认定的第一批一流本科课程和拟认定的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在2020 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四)符合条件的课程,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3类课程,每个学院可推荐1门,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学院可增加推荐1门。每个学院申报五类课程门数不超过3门。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三、推荐流程

(一)学院组建评审组,遴选本院申报的一流本科课程,按指定名额择优并排序推荐到学校。

(二)学校组建一流本科课程评委会,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对学院推荐课程进行评审、排序。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

课程团队须提交申报书(各类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时长10 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和其他佐证材料。

(二)申报时间

1.学院于2021年5月11日12:00前将《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21年)》(附件3)盖章后交到教务处(办公楼B21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67756655@haut.edu.cn。

3.学院于2021年5月12日16:00前将被推荐课程申报书纸质版5份、佐证材料1份,说课视频及申报书、佐证材料电子版用U盘交教务处,不接受老师个人申报。

(三)工作联系人:符建华,电话:67756700,邮箱:67756655@haut.edu.cn。

附件:

1.教办高〔2021〕108号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21年)

教务处 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5月7日

(责任编辑:符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