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232号)要求,学校现启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作流程
1、学校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下发项目鉴定通知;
2、项目组提交项目结项鉴定材料;
3、学校筹建项目鉴定委员会,提出建议专家名单、时间安排 和工作方案,提前一周报送高教处备案;
4、学校采用项目专家会议评审方式鉴定;
5、学校向教育厅提交所有鉴定材料,鉴定工作结束。
二、鉴定材料提交要求
请参与结项负责人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准备鉴定材料,其中包括:
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见附件文件,须重新编辑页码,纸质版,一式十份);
2、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报告和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3、《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一份(电子版)。
4、不能按时结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于9月22日下午5:00前提交延期申请书,写明项目研究进展以及延期原因,项目负责人需手写签名。
结项书单独装订,结项报告与成果支撑材料一起装订,成果支撑材料须编写目录和页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入档案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前后两面。人员信息有变动的项目需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请将以上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办公楼B211),电子版发至67756655@haut.edu.cn。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鉴定专家会议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红月 赵辛轶
联系电话:67756659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