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关于教师本专科教学质量评价的指导意见》(校政教【2017】53号)的规定,各学院(部)对2020-2021学年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进行全面教学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优秀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5日-10月11日17:00。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优秀名单如有异议,以书面方式向教务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教务处:67756657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优秀名单
二〇二一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