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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1-10-05  |  访问次数:

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关于教师本专科教学质量评价的指导意见》(校政教【2017】53号)的规定,各学院(部)对2020-2021学年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进行全面教学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优秀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5日-10月11日17:00。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优秀名单如有异议,以书面方式向教务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教务处:67756657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优秀名单

二〇二一年十月五日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