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对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咨询、实践指导、教学研究等方面作用,切实提高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参照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遴选要求,省教育厅拟组建首届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及若干专业委员会。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评选、推荐相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熟悉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能够保证时间参加教指委各项工作;
4.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规律,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中有较高的权威性或在教育教学实践方面有较广泛的影响力,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为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研究人员原则上为教授(研究员)三级及以上岗位,个别专委会推荐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国家课程标准研制专家和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优先;
5.身体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名额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为相关专委会推荐专家1-2名。
三、报送方式
填报《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各一份,并于2021年12月3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和汇总表送至教务处(办公楼B21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756655@haut.edu.cn。
详见附件。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届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2.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3.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