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拓展职业发展能力,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门人才,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校政教〔2019〕53号)的有关规定,面向2021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开展辅修学士学位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学生申请辅修学士学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2021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学有余力,主修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
3.无学籍处理和未解除的违法违纪处分。
二、报名要求、修读学分与学费
详见学院招生简章。
三、招生计划
专 业 |
学 院 |
招生计划(人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20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院 |
60 |
金融学 |
经济贸易学院 |
100 |
英语 |
外语学院 |
70 |
法学 |
法学院 |
20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20 |
四、报名程序与录取办法
本次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需进入综合教务系统,在“报名申请”模块中选择“辅修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个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如果多次报名以最后一次填报专业为准。
学生提交报名申请按照招生计划,先到先得报满为止。学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审核。
五、报名、缴费与注册
报名时间:10月25日8:30——11月7日8:30(若报名结束,因某专业报名人数低于最低开班要求而停止开班的,学校将进行补报名。补报名期间可以再次选择其他可开班且没有报满的专业。)
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注册:
1.学生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到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请到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并确认本学期继续辅修学士学位的学习。
3.逾期不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修读资格。
六、毕业资格及证书颁发
学生入校前六学期(五年制前八学期)所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课程学分超过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总学分的80%,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进入辅修学士学位修读阶段。进入辅修学士学位修读阶段后,有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辅修学士学位资格,按辅修专业处理:
(一)辅修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未能通过;
(二)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结束前未完成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学分;
(三)主修专业只获得毕业证书,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修完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并取得学分,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如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后,同时符合学校授予辅修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未达到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按辅修专业处理,学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修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并取得学分,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不在学信网进行注册。主修专业结业、肄业或延长在校学习时间者,所辅修课程按选修课记载。
七、咨询方式
学校教务处咨询电话:6775637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辅修报名QQ群号:674710953
电子商务专业辅修报名QQ群号:579263545
金融学专业辅修报名QQ群号:458663820
英语专业辅修报名QQ群号:717157548
法学专业辅修报名QQ群号:728367815
播音与主持艺术辅修报名QQ群号:511459155
附件:2021级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教 务 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