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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专业建设与申报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2-11-18  |  访问次数:

各学院: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进学科专业间交叉融合,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依据《河南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微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河工大政教〔2019〕54号),学校开展微专业建设与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定位

(一)微专业旨在学校现有本科专业目录外,立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围绕某一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通过构建新型跨学科专业组织模式,提炼开设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而系统的培养,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使学生能够在特定领域具备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

(二)微专业建设与实施应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定位。

(三)微专业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教学管理体系,需遵循学校本科教学的相关管理规定。

(四)微专业由学院组织申报,学校组织专家审议通过后,学院进行建设与实施。

二、建设主体与责任

(一)微专业所在学院为建设主体,承担主体建设责任,制定培养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师资队伍、建设课程等具体建设任务。

(二)微专业教学团队由所在学院牵头组建,需充分统筹校内外高水平师资力量,鼓励学院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建设课程。

(三)课程负责人对每门课程建设、实施和考核方式负责。

三、建设与申报

(一)微专业建设数量

学校2022年拟建设3-5个微专业,每个学院限申报1个。

(二)微专业建设的基本条件

1.依托学校学科专业优势与特色,鼓励学科交叉,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目标清晰,专业特色鲜明,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与规划。

2.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齐备、管理制度健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明确,课程执行大纲详实,课程体系能够支撑培养目标,所含课程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和学科交叉融合需要。

3.微专业原则上总学分要求不低于 12 学分,共设置 5 门左右课程。

4.微专业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和学术水平高,有较强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师队伍稳定、结构合理、协作紧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5.学院和参与单位能为微专业建设与实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与保障。

(三)微专业申报程序

1.学校发布微专业申报通知,学院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2.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微专业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经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开展招生和培养工作。

四、运行与管理

(一)学生报名与选拔:各微专业所在学院自主确定招生人数、招收对象、学生遴选办法等,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微专业所在学院每学年末向教务处提交微专业招生计划,由教务处统一发布报名通知,各微专业责任学院负责宣传、选拔等。

(二)微专业学生教学管理:

1.学生自愿报名,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提出修读申请,经微专业责任学院选拔,确定学生录取名单后报教务处备案。原则上超过20人即可开班,单独编班开展教学管理。

2.学生申请获批后,按相关通知到相关单位办理缴费及选课。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微专业按学分收费。

3.修读微专业的学生不再单独设置学号,使用原学号修读。

4.修读微专业课程不能代替所在专业课程,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学生在修读微专业过程中,主修专业与微专业存在学分相同、内容相近课程,取得主修专业课程学分后,可以免修相应的微专业课程。免修课程的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总学分的20%。

5.微专业课程成绩单不单独发放,课程成绩在学生成绩单中单列体现。

6.修读微专业的学生须参加该微专业的所有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参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重修;学生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修完微专业总学分,可申请课程重修。

7.修读微专业的学生须在毕业前完成微专业修读,如毕业前仍未达到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不再颁发微专业证书,已修读课程按选修课处理。

8.学生在修读微专业的过程中,因违纪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终止其微专业修读资格,已修读课程按选修课记载。

9.因故终止微专业学习的学生,需向微专业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设学院审批同意后正式退出微专业的学习。

五、材料提交

学院组织微专业项目填写《河南工业大学微专业申请书》(附件),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于11月30日12:00前将纸质版申请书1份报送教务处B211,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67756655@haut.edu.cn。

联系人:赵红月 联系电话:18623718392

附件: 1.河南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微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2.河南工业大学微专业申请书

教 务 处      

2022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