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指导意见》(河工大政教【2022】8号)的规定,各学院(部)对2021-2022学年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进行全面教学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优秀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18:00。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优秀名单如有异议,以书面方式向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电话:67756394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优秀名单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