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函〔2022〕74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研修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三、研修方式及研修内容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本科高等学校教师进入高等教育板块)。研修方式及内容详见附件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各教学单位要把专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二)做好工作统筹。要将专题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资源,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整体工作结合起来,与教师教学发展培训结合起来。完善教师寒假、暑期研修的常态化机制,探索构建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促进教师发展的模式,发掘并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推动经验交流,帮助教师顺畅、高效学习。
(三)做好宣传总结。结合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通过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媒体、多形式的宣传,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要加强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于2023年3月1日将本教学单位研修总结纸质版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B203房间,研修总结电子版及研修名单、结业证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4)发送至邮箱hgdjfzx@163.com。
联系人:赵鹏 电话:13673631219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附件2: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高校教师篇)
附件3、4:研修总结模板及研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