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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3-04-27  |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整体安排,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5月28日前要完成答辩、成绩评定和录入等工作,现将后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指导教师要严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严查学生抄袭或由他人代做等情况。学校按照《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的通知》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公开答辩。各学院要组织本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并提前3个工作日将公开答辩的时间与地点报教务处,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观摩。凡获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设计(论文),可参加学校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2.其他答辩。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程序组织答辩工作。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剽窃、抄袭等行为,按学校相关文件认定作弊,取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提交成绩时间。各学院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成绩评定,并于5月28日前将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系统。

2.提交最终成果。答辩结束后,学生要根据答辩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果,于6月5日前按要求格式上传。学校将于6月10日前组织学院对学生上传的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果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学术不端检测不合格者,撤销其成绩,认定为抄袭行为。对没有上传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果的学生将暂缓发放毕业及学位证书。

四、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校教〔2006〕20号)精神,学校将组织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各学院从2023届毕业生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3%,推荐工作在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应立即进行,并及时将名单上报教务处,方便在学生离校前将证书发给学生。学校将从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遴选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五、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报告

在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撰写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报告,并于学期结束前报教务处。

六、毕业设计(论文)电子和纸质材料归档

各学院要根据专业认证(评估)等要求,按照《关于启动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统一规范归档。

七、联系人

武照云,18623717716;高桂桢,18623719536。

教  务  处      

2023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