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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与结项验收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3-05-30  |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教办高〔2023〕185 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与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以项目驱动为载体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遴选、报送、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学校将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二、立项申报

(一)项目类型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为进一步突出学校办学优势与特色,2023年度学校将从立项项目中遴选涉粮重点支持项目3项,予以重点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已获得项目立项且未结题者不在申报之列。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位学生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最多参加2个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项目申报类型填写《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上交学院。由学院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参加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

2.学院统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将盖章后的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23年6月12日12:00之前报送教务处(办公楼B215-1房间),同时提交电子版至hgdsjk@haut.edu.cn。

3.学院推荐项目由指导教师登录“项目在线申报与评审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人超星学习通的账号和密码),网址:http://haut.kypt.chaoxing.com/(或者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左侧快速链接)进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申报表》请上传PDF格式,系统申报时间为2023612日0:00—24:00(系统使用详见附件4)。

(三)其他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同时各学院确定1名联络人于报送材料前加入“工大大创项目工作群”(QQ群号:761179282),后续网络填报等工作由学院联络人负责传达。

三、项目验收

学校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决定对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两年期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一)验收范围

1.2020、2021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两年期(或延期)建设项目结项验收;

2.2022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一年期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名单详见附件5)

3.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两年期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可提前结项;

4.国家级、省级项目验收通过后,可免于校级层面验收。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根据验收范围,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表》(附件6)、《国家级、省级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7)、《校级项目结题表》(附件8)、《国家级、省级项目季度报告》(附件9)。

2.结项项目由指导教师于2023610日0:00—24:00期间登录“项目在线申报与评审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人超星学习通的账号和密码),网址:http://haut.kypt.chaoxing.com/(或者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左侧快速链接,账号密码为校内统一认证账号密码)进入系统,按项目类别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项报告及支撑材料。

3.国家级、省级项目通过本次验收之后,需要登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网址https://dcjh.open.ha.cn/Index.aspx)填报并提交结题验收相关材料,以便完成国家级和省级层面的项目验收。

(三)其他

1.2020、2021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参与验收,不再延期。2022年度一年建设期的立项项目原则上不延期,如有特殊情况出具延期说明。

2.凡无故不参加结项和中期检查的项目,视为项目主持人自动放弃项目的研究工作,该项目予以撤销。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武照云 67756651,高桂桢67756656

附件:

1.创新项目申报表

2.创业项目申报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4.在线申报系统使用指南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结项名单

6.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表

7.国家级、省级项目中期检查表

8.校级项目结题表

9.国家级、省级项目季度报告

10.《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教办高〔2023〕185号)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团委  就业创业中心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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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