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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3-05-30  |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依据《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 号),结合我校专业建设现状和规划,现开展2023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注重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符合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调整和优化要求。优先申报新工科、新文科等新专业。

(二)申报的新增专业,一般应以已有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为基础和依托,具备(或经1至3年建设,在新专业开始招生时达到)相应的专业办学条件,包括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所必需的师资队伍,以及满足专业建设和发展所必需的其他教学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参照《国标》)。

(三)申报新增专业的学院,应充分考虑本学院的师资队伍、图书资料、实习实验等教学资源状况,确保学院所有专业满足国家标准,保证教学需求、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四)申报学院在申报前,需对专业设置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2-3轮论证,论证会需邀请教育部教指委委员、行业企业专家、校内专家、用人单位代表、师生代表等。

(五)已有3个以上(含)专业的学院,每申报1个新专业原则上需承诺同年停招1个专业,否则不予受理。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学院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或审批)(见附件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标《国标》),需要调整或撤销的专业需提交专业调整申请报告。6月26日12:00前将上述5份纸质材料以及论证会新闻报道、专业调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学院现有专业满足《国标》核心指标情况(见附件3)、学院现有师资归属专业情况表(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办公楼B211房间),电子版发至67756655@haut.edu.cn。

(二)学校组织召开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然后上报教育厅。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学院本科专业调整申请汇总表

3.学院现有专业满足《国标》核心指标统计表

4.学院现有师资归属专业情况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版)

教务处

2023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党 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