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教学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3-11-09  |  访问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学校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审核评估整改和持续改进,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拟于11月至12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对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的依据之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重点检查课堂教学秩序、教学效果,学生课堂出勤率、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情况。

2.针对本单位如何开展学术型人才培养,做好研究性教学进行深入的座谈研讨。

3.做好教师同行相互听评课、学院领导听课、督导听课、教师评学、学生评教等工作。

4.本单位高层次教学工作坊(邀请1-2名国内教育教学专家,30人以上规模,不少于1天的工作坊)、新入职教师助课工作开展情况。

(二)专项检查

开展高级职称教师给本科生上课实施情况专项检查。针对审核评估专家意见反馈“学校高级职称教师给本科生上课比例偏少”的情况,各教学单位按照学科专业归口梳理全校范围内归属本单位的所有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教师授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计划,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报告撰写提纲见附件3。

二、教学检查方式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各单位结合实际,以突出实效为原则,对教学工作自查、自省、自纠。

1.座谈会

各教学单位聚焦“推进研究性教学和学术型人才培养”议题,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意见和建议,会后形成座谈研讨记录。

请各单位在检查工作开始前将师生座谈会时间、地点报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备案。

2.教师评学

各教学单位利用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设置教师评学问卷,组织任课教师开展教师评学活动。

3.学生评教

各教学单位利用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设置学生评教问卷,组织学生开展学生评教活动,拟于第15-18周进行。

三、检查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检查方案中须包括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安排等相关内容。教学单位实施方案于11月14日前纸质版盖章提交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B611),电子版发邮箱zlglk@haut.edu.cn,电话:67756700。

(二)11月13日-11月30日,教学单位自查。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自查报告须包括上学期教学检查出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本学期教学各环节的自查情况、师生座谈会研讨记录等。11月30日之前填写自查情况表(见附件1,登陆学校教学质量平台填报);提交教师评学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自查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撰写格式要求见附件3),纸质版盖章交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B611),电子版发邮箱zlglk@haut.edu.cn,电话:67756700。

四、相关说明

(一)期中教学检查作为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重要一环,每学期常规化开展。各教学单位检查工作内容要全面,扎实推进,注重内涵发展,坚决杜绝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二)各单位组织实施各类评价时,可利用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开展督导、同行、领导评价,教师评学,学生评教等信息收集、反馈工作。要合理设置评价问卷,认真做好组织和宣传,各类评价主体要深入教学一线,对教学现场状态与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坚决杜绝评价流于形式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表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教师评学情况汇总表

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专项检查报告撰写提纲

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赵辛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