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河工大党发〔2022〕59号)以及《河南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指导计算办法(试行)》(校政教〔2016〕26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3年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为2022-2023-2和2023-2034-1两个学期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
二、统计要求
1.各开课单位根据校政教〔2016〕26号文件工作量计算办法,如实填写《2023年度教师工作量汇总表》(见附件1)。
2.从本年度开始,教学工作量按学期分开统计,即:2022-2023-2学期、2023-2024-1学期先分别计算,最后再汇总年度总工作量(含重/补修工作量)。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年)、中国台湾中原大学联合办学的物联网工程专业、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7个本科专业(学费12000/元)和普通收费专业工作量应分别计算。
4.辅修专业、第二学位、留学生工作量和专科生工作量各单位分别计算,在表格中单列。
5.实行混合教学的在线开放课程激励学时和校级公选课工作量由课程中心负责进行计算,再由各单位核对确认。心理健康教育课按照网络教学课程计算。
6.根据《河南工业大学人事制度改革方案》(2022年8月)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方案,工作量统计表要求对管理岗人员要明确标注其理论教学工作量数量课时。
7.对于本年度调整岗位的教职工,应明确标注其转岗时间,教学工作量要进行分段考核。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于12月26日前完成本年度所有工作量的统计,并把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量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上交行政楼B204,同时发电子版到kczx@haut.edu.cn邮箱。
2.教学工作量涉及范围广,统计类别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执行计划和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准确有序高质量完成。
教务处 课程中心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1:2023年度教师工作量汇总表
2:校政教〔2016〕26号-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指导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