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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师生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3-12-12  |  访问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评估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师生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豫高教学会评估〔2023〕 7 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准确把握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现状,查找分析师生关注的问题,提高师生教学满意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决定开展师生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严格落实,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二、参与人员

(一)参与“教师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人员: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二)参与“学生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人员:全体在校生。

三、调查内容

(一)教师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重点对培养方案、教师敬业度、教师基本行为表现、学校教学满意度、工作满意度、工作支持和院系支持、教师发展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学生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重点对专业认知、学习投入、学习行为、培养过程、在校体验、就业规划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调查方法

本次调研采取无记名、网上答题方式进行,教师和学生利用电脑或手机打开问卷链接或扫描问卷二维码等方式进行答题。

五、问卷调查路径

(一)“教师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

1.网址(电脑端):

https://haut.mycospxk.com/index.html?v=UserLogin#/answer/anonymous/2020139_15003/27?semester=2023-2024-1

2.二维码(手机微信):

(二)“学生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

1.网址(电脑端):

https://haut.mycospxk.com/index.html?v=UserLogin#/answer/anonymous/2020139_15609/26?semester=2023-2024-1

2.二维码(手机微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抓好调查工作

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是师生对学校教学情况的一种客观反馈,是落实学生中心理念和教学中心地位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师生参与教学管理、发挥师生主体作用的重要渠道,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客观公正填写问卷调查。

(二)专人负责,压实责任,确保满足调查需求

各教学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到调查工作中,确保调查工作效度;充分发挥调查的导向作用,确保调查工作信度。

(三)强化动员,加大宣传,按时完成调查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动员,将师生教学满意度调查问卷网址、二维码宣传到每位师生员工,便于师生直接手机扫码或者电脑端填答。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师生知晓并积极参与满意度调查工作,督促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本次调查工作。

                                                       教务处 学生处 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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