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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补(缓)考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4-01-12  |  访问次数:

各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安排,第20周为期末考试周。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补(缓)考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请同学们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考试信息,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地点

莲花街校区4号教学楼、莲花街校区3号教学楼

嵩山路校区1号教学楼

三、考务工作

1.考务办公室及考后总结会地点:莲花街校区4号教学楼4130,嵩山路校区1号教学楼215。试卷收发教室:4号教学楼4142,嵩山路校区1号教学楼214 。开课单位负责分发试卷,监考教师在考试正式开始前20分钟领取试卷。

2.考试期间统一考试铃声。第一次铃声(上午8:55,下午14:55)宣读《考场规则》,宣读完毕后发放试卷;第二次铃声(上午9:00,下午15:00)考试正式开始;第三次铃声(上午11:00,下午17:00)考试结束。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收齐试卷清点无误,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试卷由监考教师装订后交4143,开课单位安排专人接收试卷。

3.监考老师佩戴教学卡参与监考工作。学生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监考教师核验证件与本人是否与本人一致,并指导学生在考场签名表上签到。学生入场后要主动把证件放置于桌面上以备查验。凡证件上无照片或照片、文字模糊不清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4.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请监考老师在试卷收发教室领取金属探测器对学生进行入场检测。

5.监考老师发现考试期间异常情况可以通过流动监考反映到考务办公室;请学院安排相关人员在考试期间值班,以便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

四、期末成绩录入时间

期末考核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17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录入成绩的课程,请各学院汇总后于1月19日前报教务处。

五、下学期补(缓)考安排

下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考核时间安排在开学第一周和第二周。请各学院在2024年2月25日前核对本学院补(缓)考学生名单和补考课程信息,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补(缓)考安排。所有补(缓)考工作在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

教 务 处    

2024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