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教学动态 > 正文

关于推荐参加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4-04-28  |  访问次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4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资保函〔2024〕208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参加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推荐作品

(一)微课

1.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微课作品。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方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

2.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科、年级、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视频中要求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

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

3.报送形式。微课视频(MP4格式,大小不超过700M),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二)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1.学校推荐参加省交流活动作品不超过2件。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是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2.制作要求。

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每条新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校园新闻应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

校园电视作品(新闻专题类):校园专题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

校园电视作品(校园DV、MV):应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MV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制作完成后有字幕,时长3—5分钟。

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报送形式。作品视频(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5G),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二、作品资格审定

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优秀教育电视节目作品作者不超过三人,每位教师限报送一件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

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作品须为原创,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三、工作程序及说明

(一)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择优推荐参赛作品,并于6月18日之前将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B203),电子版发送至hgdjfzx@163.com。

(二)参赛教师通过线上申报平台“河南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平台”,提交经教学单位审核后的以下材料:

1.作品登记表(附件2)(命名方式:XX教学单位+工号+姓名+作品登记表);

2.参赛作品(命名方式:XX教学单位+工号+姓名+参赛作品);

上传时间:6月19日-6月21日。具体操作指南另行通知,不再收取纸质材料。

(三)根据教学单位推荐情况,学校组织遴选,确定最终推荐省交流活动作品不超过20件(其中优秀电视节目不超过2件)。

(四)自第二十七届起,河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获奖作品按照地厅级电教作品奖认定工作量,在职称评审中认定为厅级教学竞赛。

联系人:赵鹏  67756959

附件:

1.教学单位推荐作品汇总表

2.作品登记表

3.教资保函〔2024〕208号-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