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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4-05-31  |  访问次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 号)(附件1)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函〔2024310 号)要求,我校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教育部教指委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本科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五)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等。

(六)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组建方案

(一)新一届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附件2)。

(二)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分委员会不超过4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0人(分委员会不超过30人)。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聘请(由主任委员推荐),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委员会)内设监督小组,由1名副主任委员和2名委员任监督委员,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三、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二)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三)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五)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六)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推荐办法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根据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附件2)填写《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3),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每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单位推荐。本次推荐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 人(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可单独推荐)。各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向学校择优推荐(积极推荐45岁及以下的专家)。各单位组织推荐专家填写《新一届教指委委员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三)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后,拟定推荐名单。学校向教育部推荐的所有专家中,45岁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五、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于20246318:00前将单位推荐人选材料(《专家推荐信息表》word版、《新一届教指委委员专家推荐汇总表》Excel版)电子档发送教务处邮箱,67756655@haut.edu.cn,汇总表纸质版1份(院长签字盖章)、专家推荐信息表纸质版2份(被推荐人签字,盖章处由教务处统一盖章)交教务处B211办公室。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

联系人:李智峰 联系电话:67756659


附件:

    1.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新一届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3.专家推荐信息表

    4.新一届教指委委员专家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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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