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工大政教[2024]2号)要求,为做好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学校决定开展预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维护推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组长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团委等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其他相关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按照学校要求制定学院推免工作执行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和申诉渠道畅通,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受理关于推免工作的各类违规违纪举报。
联系电话:67756128 邮箱:gdjwjb@haut.edu.cn
二、工作纪律要求
(一)相关学院要按照河工大政教[2024]2号文件(附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执行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预推荐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被推荐人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学院要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审核专家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
(三)相关学院要切实做好推荐名额、推荐(接收)办法、推荐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凡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规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单位、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预推荐是推免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请有关学院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和程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学校预推荐工作日程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时间 | 进度安排 | 工作要求 |
7月29日前 | 执行方案 | 各学院将本学院推免工作执行方案报送教务处,经审核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召开预推荐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
8月10日前 | 通知学生 | 做好本学院推免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一名学生。 |
8月31日前 | 预推荐 |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执行方案,组织学生报名,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进行审核鉴定,对所有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预推荐排序,并将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成绩、预推荐排序名单在本学院张贴和网站主页进行第一轮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2天。 |
9月6日前后 | 拟推免名单学院公示 | 根据教育部的分配名额,学校确定各学院正式推免名额,各学院根据正式推免名额的1.5倍在预推荐学生名单中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期应不少2天,并按模板要求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
9月中旬前后 | 拟推免名单教务处公示 | 教务处汇总学院上报的拟推免名单,在学校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四、预推荐说明
(一)预推荐名单仅为排序名单而非最终推免名单,但是没有进行预推荐的学生,原则上无法参加正式推免环节。
(二)学校要在教育部下达文件之后,给各学院分配正式推免名额。学院收到学校分配的正式推免名额后,要在预推荐学生名单中确定拟推免学生。
(三)公示期内有被取消拟推免资格者,按学院差额排名向前递进。
(四)拟推免名单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务必认真、高效按照学校推免工作文件、通知的相关要求,抓时效、保质量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明确预推荐名单学生还不能确定是学校的推免生,理解与区分好预推荐学生和拟推免学生的差别。
(二)推免生质量关系到学校的社会声誉,有关学院要重视对学生推荐后的管理,提醒和督促同学们珍惜机会,戒骄戒躁,加倍努力学习。若推免生出现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以及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接收单位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相关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四)7月29日前各学院将推免工作执行方案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办公楼B217房间),电子版(必须发word版)发送邮箱:liwujie@haut.edu.cn,联系电话:67756372
(五)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审核鉴定开始一周前,各学院将专家审核小组名单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备案(办公楼B217房间),邮箱电话同(四)。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工大政教〔2024〕2号)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认定国家级综合及单项竞赛清单(2024年度)(河工大政教〔2024〕10号)
附件3:XXX学院审核专家小组名单
教务处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