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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4-09-02  |  访问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上报

本次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完成,抽检信息平台中已有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只需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上报。对于没有“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等信息的学位授予信息数据,须同时完成相关信息补充和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上报。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专家库上报工作与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上报工作同时进行,需要更新完善“上年度在库专家”和“本年度指导教师”两部分专家数据。各单位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务必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本单位上传的全部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杜绝在河南省组织统一抽检过程中出现抽查不合格的情况。

2.学校将对各学院上传材料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学院,学院负责整改。

3.各单位于9月22日之前完成本次学位授予信息补充、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上报、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

4.学校在抽检信息平台为各单位已激活二级管理账号,各单位凭各自账号进入平台完成相应的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



教务处   

                          2024年9月2日


(责任编辑:李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