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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课程中心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4-09-02  |  访问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学科专业优势特色教材推广使用,持续提升自编教材建设质量水平,依据《河南工业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河工大政教〔2021〕2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校级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学校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规划教材(见附件2)。

二、结项要求

(一)申请结项的教材须按期完成教材建设目标和任务,并在申请结项验收前已经正式公开出版,不能结项的将不再作为校级规划教材。

(二)教材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教材内容没有知识性、科学性错误,教材设计合理,文字表述规范,教材插图体现较高的艺术性和健康向上的审美品质,印刷质量合格;不存在擅自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标识、国家规划教材标识和各种误导性标识或表述情况。

(三)教材编写人员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和师德师风问题,没有教研、科研不端行为;教材不存在挂名主编(参编)、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教材编写情况,原则上不调整编写人员。

三、工作流程

(一)教学单位初审

依据《河南工业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河工大政教〔2021〕21号)有关教材审核的要求,严把政治关,重点对教材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进行审核;严把学术关,主要对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进行审核;所属教学单位党委对主编和参编人员的政治立场、学术水平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核把关。

(二)学校终审

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将对申报结项验收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材料报送

申请结项验收的项目,请填写《河南工业大学校级规划教材结项验收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并提交已出版的教材3本。

各学院在完成初审后,请于2024年9月11日18:00前将结项申请材料报送至行政楼B204。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电子文稿(word格式和加盖学院公章的PDF格式)发送至邮箱:kczx@haut.edu.cn 。

联系人:王建鹏, 电话:67756928

附件 1.《河南工业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 2021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名单

3. 《河南工业大学校级规划教材结项验收申请书》

课程中心、教务处

2024年9月2日

(责任编辑:王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