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教学动态 > 正文

关于落实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5-02-26  |  访问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质量文化建设,落实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推进领导干部带头深入教学一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提升,推动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本(专)科教学听课管理规定》和《河南工业大学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课人员

校级党政领导,职能部门管理服务干部,教学单位干部。

二、听课次数

(一)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二)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课程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实验室管理处、团委、就业创业中心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三)教学单位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其中分管教学领导不少于10次。

(四)原则上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

三、听课方式及范围

(一)听课方式:随机、随堂听课,重点听课、联合听课。本学期领导干部可选择线下听课或通过学校服务门户“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平台线上听课,线上听课评价权限已由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统一设置完毕,“线上听课及在线评价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听课前不需要预先通知任课教师。

(二)听课范围: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包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新开课程、各专业核心课程、新进教师上课和评教排名后10%的,作为听课重点。

四、听课要求

(一)听课人员重点了解教师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效果、课堂管控成效等,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并注意了解教学环境、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等。

(二)每学期所听课程中,必须包含至少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三)听课时必须认真、详细、如实填写听课记录,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学生交换意见。

(四)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教师沟通,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请及时向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及相关教学单位反馈,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应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解决。

五、听课评价

本学期,处级领导干部的听课评价全部采用线上登记,登录学校服务门户“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进行线上评价。通过系统可及时向被听课教师进行反馈,反馈时隐藏听课人信息。

如果进行线下听课,可先打印听课评价表(见附件2)进行线下听课记录,听课结束后登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进行线上评价登记,登记方法参见“操作说明”第6-8项。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使用听课本进行记录的领导干部请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听课本交至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存档(行政楼B206)。

附件1:“线上听课及在线评价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听课评价表

党委组织部 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赵辛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