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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25-03-03  |  访问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课程管理,加强课程改革,推动课程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课程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课程

本次课程评价从本学期开出的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和专创融合特色课程中遴选参评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组织

(一)学校成立课程评价组委会,负责课程评价的组织与领导,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焕锋

副主任:杨六栓

成   员:李国平   李  震   王春晓   阎  娟   王建鹏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课程中心(行政楼B204),联系人:王建鹏,联系电话:67756928。

学校成立课程评价专家评审组,负责课程的考察和评审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评审分组

评价专家

1

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一组

戴晓鹂(组长)、蔡刚毅、臧义

2

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二组

付麦霞(组长)、冯雨、曾长女

3

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组

吕宗旺(组长)、高秀菊、杨喜平、关杨

三、评价方式

本轮课程评价工作依托河南工业大学课程质量评价系统(https://kczlpj.v.chaoxing.com)开展。

四、任务安排

(一)学院任务

1. 各学院确认本学期参加课程评价的课程,如有异议请于3月6日(周四)12点前向组委会提出;

2. 各学院督促参评课程教师按期完成评价任务,于本学期最后一周对本单位所有课程自评报告进行汇总,学院审阅并签字盖章后提交组委会。

(二)教师任务

1.团队多位老师参评的课程由课程评价负责人统筹管理课程评价过程;

2.课程评价负责人联络课程团队所有成员(包括未参评教师)共同研讨,按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方案要求优化课程大纲,于3月14日(周五)12点前在课程质量评价系统中提交优化后的课程大纲;

3.所有参评教师须对照课程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做好课程评价日常管理,及时收集和保存课程档案资料,由课程评价负责人最终整理后按要求在课程质量评价系统中提交;

4.课程评价负责人于本学期最后两周在课程质量评价系统中提交自评报告(附件3)和完整支撑材料。

(三)专家任务

1.各评审组专家商定组内的评价方式,安排具体听课和考察任务,对于一门课程有多位参评教师的情况,听课和考察须覆盖到所有参评教师;

2.各位专家根据课程特点,制定个人考察计划,需要在课程评价系统中审阅参评课程提交的优化后的教学大纲,查看教学资源、讲义和课程PPT等,并开展线下或线上听课,审阅学生学习成果(试卷、作业、作品、课程论文、课程设计等),评审过程中形成的评价意见和听课记录及时反馈至课程中心;

3.本学期放假后第一周,评审组综合以下两方面信息,对课程开展评价。

(1)课程的自评报告及其支撑材料;

(2)考察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课程信息。

评审组对每门课程给出评价结果(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形成专家报告(附件4)并反馈至课程中心。

(四)学校任务

1.评价全过程中负责组织开展评价、过程管理、评价指标解读等各项工作,及时将专家的评审意见反馈给课程团队,推动课程持续改进,切实提升质量;

2.下学期第二周,课程评价组委会对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课程进行重点审议,对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确定最终等级,以课程评价报告形式向各学院、课程负责人和授课教师反馈课程评价结果。教学单位和课程团队要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剖析总结并持续改进。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课程评价工作,认真做好课程评价的宣传组织工作,营造课程质量文化氛围,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深入领会“学生中心、持续改进”内涵,结合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求,深化课程改革、扎实推进课程建设。

(二)参评教师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配合评价专家进行课程评价。教师应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策略、考核评价、学习支持等方面进行综合课程设计,体现“两性一度”,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最终达成教学目标。结论为“基本合格”的课程,需提交课程改进报告,限期整改。

(三)各专家组根据通知要求,系统地对课程进行考察和评审,有效指导和帮助教师持续改进,从而引导所有教师追求卓越教学。


课程中心,教务处

2025年3月3日


(责任编辑: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