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教务处是负责学校专业建设与改革、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实践教学规划与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成果培育推广以及本(专)科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本(专)科教学工作计划。
二、制定并实施本(专)科教学改革计划、目标、措施,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改革经验和方法。
三、负责本(专)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规范的制定及修订工作,推进教学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和现代化。
四、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提出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方案,协同招生工作办公室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五、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开展专业分类管理与评价。
六、规划并组织协调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七、制(修)定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制度,组织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课堂教学资源,安排教学任务,落实教学进程,做好全校本(专)科生的排课和选课。
九、负责全校本(专)科生课程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各类考试。
十、负责本(专)科生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安排、规范管理、实习基地建设。
十一、负责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等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开展产业学院、行业学院等建设,协调做好河南省产教融合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各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虚拟教研室等评选。
十三、负责本(专)科教学运行管理,教务管理系统维护和功能拓展。
十四、负责教学资源的调度,检查督促教学资源及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教学辅助与保障。
十五、负责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学籍异动。
十六、负责学士学位管理,包括学位资格审核、学位证书制作、发放,以及学士学位信息档案整理及信息上报、注册工作。
十七、负责全日制本科生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的计划与管理。
十八、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与管理;负责各级教学成果的培育、申报和推广。
十九、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协同开展学科专业竞赛。
二十、负责组织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相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学生学习、实训数据上报的相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落实五育并举,统筹开展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
二十三、负责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